近年不少說普通話的華人來到大溫地區聚居,之中部份有不文明行徑,部份更有炫耀富貴行為。凡此種種,惹來一些人的側目(包括公爵都唔多順眼)。
兩天前,烈治文市出現反華傳單,他們的“罪狀”是享受福利、推高屋價、與及逃避納稅。講真,炫富係乞人憎,但控罪未必成立,因為這可能都是一些誤解及憎人富貴厭人窮反應。福利和納稅都是有法可依,政府對這方面死咩?!屋價是自由市場訂定,斷估可買平屋沒人傻到要出高價買,本地人建築商賺大錢該先鬧啦。
1997前,當大量香港人湧入時,這些指控都曾加於他們身上。「怪獸屋」(特大屋)也就是該時期產物,而這名稱已漸漸被遺忘了。記得當年一些白人見屋價推高,鬼咁高興,以他們的生活模式,賣貴屋,套現搬遠啲,換間平啲住。由此觀之,發傳單的肯定是未有物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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