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行》

Batman-and-Robin-Kissing

在台灣正為「婚姻平權立法」伸張遊行的同時,一段護家會的女仕與反對人仕的辨論對白被拍下,最後反對派的辨談被那位具智慧的女仕全面制倒,當中全憑智慧地談論。那是施明德的妻子──陳嘉君。而我極度欣賞這種充滿智慧、關懷、強捍的女性。成熟的魅力就是讓人更懂得關心、保護、愛錫弱小,成人的力量就是用來為社會上爭取更多的成長。

我從來沒有高調提及過自己的性取向。因為,我認為每個人的性取向是不需要公開談論交代的,就等如問一位異性戀者,向別人大聲宣揚:我是喜歡男/女人,一樣愚昧無趣。直到上一年的夏天,因為一段同性戀關係的告終,我決定向我的家人和朋友作出這段關係的剖白,然而我為自己留寫了一本尚未發行的小說《倫敦‧可否當作初戀》。當然,愛情故事是主軸,而同性戀就是其中的一項題材。我是這樣想的,若有一天我真的決心把它推出,我是非常樂意接受這部著作甚至自己,除了愛情、友情、親情的標籤之外,會被背附上──同性戀──這個其中重要的標籤。對於標籤的概念,相信是每個人都喜歡建立的在陌生之中找出一些令自己認為熟悉的理據,但對於表面上的概念絕不代表整體。所以,不要以為你認識一位同性戀的朋友,便等同理解整個同性界的體系。因為,你假裝理解只會扭曲一些同等事情上的真實權利。例如──同性戀,就必須面對歧視──同性戀,就早應知道自己沒權利結婚──同性戀,就應該沒有家庭。這種標籤性的教育為何不能改變成為──肥女人,就必須面對歧視──肥女人,就早應自己自己沒權利結婚──肥女人,就應該沒有家庭。說到這裡,你也許會想指責我所謂的歪理,但問題就是在於這裡…

為‧什‧麼‧不‧行?

人類對於一些陌生的事物與念頭,往往開始都是出於害怕而拒絕的。這是因為改變,是需要時間適應過來,何況安於現狀的人亦有許多。不過,對於一些應該熟悉而又需要反對或是拒絕的,卻又默不作聲,例如───反對虐畜、反對家庭暴力、反對特首繼續大量放寬自由行──卻又無因由地全力參與反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有朋友說,喜歡一個人便與一個人長雙廝守不就已經足夠了嗎,為何要堅持結婚?對於異性戀者來說的話,那是屬於雙方的一個協定。但對同性戀者來說,那是一條不平等的隱形條約。不足夠,是因為我們根本沒法享受,甚至選擇別人一些每個人都有權利的決定。這條道理上等同一些弱小社群不獲取社會上的尊重──智障人仕不配擁有工作、貧困兒童不獲取教育、同性戀者不適合擁有婚姻;不過,前兩項早已得到獲得社會關注,我們現時談論的,正是最後的一項。追求平等,是為在法律上保障權益。就是因為社會有許多不平等,所以才會叫作追求,追求是需要勇氣和體力實行的,不是你一覺醒來,不費絲毫力氣世界便會突然改變。更別說這世界生來就是這樣,而是你有生有否為自己努力,把它改變得比昨天有點不一樣。

今次台灣為「婚姻平權」進行草議為三部分:1)同性婚姻合法、2)伴侶制度、3)多成員家庭。若在成功立法修訂,台灣會成為華人城市中,首個接受多元婚姻的城市。你可能說,台灣合法又與澳門人何幹。關事的。你明白甚麼叫作人身自由嗎?不去任意剝奪人民生命的選擇權,專重人民的自由決定並能從社會法律之中得到保障,就是人身自由其中的條例。你永遠沒法預料自己在未來的打算,社會躍進的一小步,便是人類跨往文明的一大步。只要社會能夠讓人提供更多的選擇,人類便越能自由。不要再認為這些事是不關已的,因為可能那位被你一直暗戀的心儀辦公室男同事,分分鐘便因為台灣同性婚姻合法,捨你而去移民台灣。

因為,自由最酷的就是,當別人對你說不可以的時候,你可以大聲地跟對方說…

為‧什‧麼‧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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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平等,是保障人權。
不只在乎於同性戀能否/應否,結婚這回事上。

不是世界本來就是這樣,而是你生來有否努力為自己活得不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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