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蓝指环(45)

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哪怕艾米君的一席话只有寥寥几句,也让凌云觉得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了。

是啊,是啊,干嘛要纠缠于人家照片是不是PS的呢?是也好,不是也好,你又能怎么样?难道你还能找上门去兴师问罪,问人家为什么要PS?

人家只要回答一个“我乐意,咋啦?”,你就得灰溜溜地落荒而逃。

要说她一直都不明白这个道理,那也太冤枉她了。这又不是什么尖端科学,她也不是弱智儿童,这么浅显的道理,她还是明白的。

实际上,她在第一时间就想到过甄滔的那段名言:“是不是女朋友其实也不重要,既然他当作女朋友拿给大家看,说明是想让大家那样认为,那不就是变相地拒绝我们这些暗恋他的人吗?难道还要在床上把他们捉住才算是他女朋友?”

但她却不能像甄滔那样在第一时间就彻底死心,总是存着一线希望,希望蔚然摆在办公桌上的全家福照片不是用来吓她的,而是用来吓退白云那样的烂桃花的,因为那都发生在她登场之前。

后来,他把全家福发到她信箱里来了,她又安慰自己说,他有可能是在报复我办公桌上摆着的驴照。

谁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最低?

智商低的人能想出这么千奇百怪的理由来吗?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恋爱中的女人脸皮最厚,最自作多情!

现在被艾米一个当头棒喝,她终于猛醒过来,决定不再纠缠照片是不是PS的了。

因为纠缠没用。

艾米是个行动派,不爱纠缠于那些没用的东西。她自从读了艾米的《十年忽悠》,也力争做个行动派,只要有行动可以采取,就积极地去行动,宁可在行动中输掉,也不在冥想中意淫。

现在要采取的行动,就是码字,要码得让蔚然明白她的心意,明白她已经跟戈亮吹了,明白她对他一见钟情,只有跟他在一起,她才感到幸福。

至于明白之后人家怎么回应,那就不是她能掌控的了,只能像艾米说的那样,听其自然。

至此,她不得不再次佩服艾米用词的高妙,如果用“听天由命”,那就是个捧出一颗心任人决定收不收的被动场面,用张爱玲的话来说,就是低到尘埃里去了。但艾米用了个“听其自然”,就彻底扭转局势,变得极具大将风度,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糜鹿兴于左而目不瞬,乘风扶摇而上,飞抵泰山之巅,俯瞰人世间悲欢离合,我且心静如水。

你还别说,词语真能影响一个人的心境,有了这个“听其自然”垫底,她顿时觉得整个事情都容易多了,反正我负责把我的心意对你剖白,至于你欣赏不欣赏,接受不接受,那就是你的事了,接受,那是你的幸运;不接受,那是你的损失!

爽快!

她绝对相信艾米的锦囊妙计,因为该计已经有过成功的先例:艾米自己就是用这个方法打开黄颜的心结的。

当艾米黄颜在美国相遇时,一个以为对方有了女朋友,另一个以为对方有了男朋友,双方都竭力忍住心痛,成全对方。黄颜竭力疏远艾米,让艾米安心和美国学生“小白”谈恋爱,而艾米为了让黄颜安心跟红头发ABC女朋友结婚,也想方设法表明自己已有男朋友。两人就这样一厢情愿地为对方着想,结果阴差阳错,导致黄颜毕业后回了中国,两个人分隔在大洋两岸。

很多人都责怪艾黄,说他们太爱面子,太胆小,干嘛不大刀阔斧地冲上去,问个青红皂白呢?这不耽误了两人的大好时光吗?

但她非常理解艾黄,看《十年忽悠》的时候就非常理解,现在就更加理解。她能冲上去问蔚然到底爱不爱自己吗?肯定不会嘛,蔚然也不会冲上来问她,能冲上来的,就不是蔚然了。

艾黄之间的误会,是因艾米的文字而解开的。

黄颜回国之后,艾米为了排遣思念的痛苦,开始在网上写《十年忽悠》,那是艾黄两人自认识以来近十年的故事。

故事里,艾米敞开心扉,把一切都据实写了出来,终于让黄颜知道那什么日本同学啊,小昆啊,小白啊,南美火爆帅哥啊等等,都不是艾米的男朋友,有的是“暧昧着他的暧昧”的日本追求者,有的是被艾米收留的落难公子,还有的根本就是艾米找来冒充男友的老外。

最后的最后,两个人当然是不远万里来到加拿大见面,重修旧好。

她想到自己的故事也在向着这个方向发展,心里就一阵阵激动,恨不得立即就把自己的故事全部写出来,贴在一个蔚然能看见的地方,然后两人误会尽释,约在某个地方见面(最好是机场,比较高大上)。她向他走过去,他向她迎过来。

她说:“让我们开始吧!”

而他说:“早就开始了!”

虽然比不上《十年忽悠》里的“从来就没有结束,为什么要重新开始”富有哲(忽!)理(悠!)性,但也挺不错的,暂时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开场白。

好了,停止胡思乱想,开始行动。

迎门第一个问题:在哪儿写呢?

如果在微信圈里写,蔚然倒是能看见,但圈里其他人也能看见,不用人肉就知道她在写谁,会不会一下搞成八卦新闻,把他气昏了,吓跑了?

如果跑到天涯百度新浪那样的论坛去贴,又不能保证蔚然会去那里看,连她这种“博览群卦”的人都不会去那些地方跟读连载,他那么忙,就更不会去那里跟读了。而且那里发贴的人多,一个新帖子出来,瞬间就被后来的帖子压到水下去,永世不得翻身。

想来想去,貌似只有微博符合条件。那次因为给他女儿点赞,他们已经在微博互粉,任何一方发篇新微博,都会立即反映在对方微博首页上。

就怕他连自己的微博也不去访问。

她自从那次给她女儿点赞之后,几乎每天都要去他微博里逛一逛,但他很少更新,以前的帖子也都是些转贴或链接,现在连转贴和链接都没有了,好像自从跟她互粉之后,就再也不来微博似的。

她心里有点凉,但立即想起自己也是自从互粉之后就没更新过微博。现在微信这么热门,除了那些微博大V之外,谁还跑微博里来发帖子啊?

微博还有个问题,就是字数有限,一篇只能写一百四十个字,参照艾米写的故事,一集得有三四千字,那不得发几十篇微博?

不行不行,微博不行。

她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在博客里写,因为那里可以贴长文,发表的时候,选择“同步到微博”,就会同时发表在自己的微博里,不过微博里只有最开始的几句话,和一个链接,但如果蔚然真的想看她在写什么,也能顺着链接找到她博客里来。

对,就这么办!

她一刻也不能等了,立马到博客去码字,很久以前开的,差点连密码都忘掉,鼓捣了半天才登录进去,打开新的一页,开始码字。

结果发现码字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眼睛看着屏幕,手放在键盘上,却不知道从哪里下爪。

写什么呢?

写自己的故事。

自己有什么故事?

全都是鸡毛蒜皮的琐事。

那就剖白自己对他的爱恋之心?

那还不如写封情书算了。

艾米说了:“把你自己的故事写出来”,说明在艾米看来,她还是有故事可写的。既然艾米都认为她有故事,那她当然就有故事了。

从哪里写起呢?

她决定模仿艾米的方法,从后往前推。

这个“后”,就是她跟戈亮的分手。

必须先写这个!

不然的话,蔚然跟读几集,全都是她骑在驴上东张西望,那他还跟读个啥呀?肯定扭头就跑。

所以,第一集就必须是她跟戈亮的分手戏。

这个应该好写,刚发生的事呢,记忆犹新,咱就一五一十从头到尾地写出来,不隐瞒,不美化,把一个真实的我展现在他眼前,他喜欢,那就是真喜欢,他不喜欢,那也没办法。

她决定也像艾米一样,用第三人称来写,而且给每个人物都起个假名,那样既浪漫又保密,如果某人发现了来兴师问罪,我可以说我没写你,我这是创作!

为了几个人的假名,又耗费了她不少精力。戈亮的很简单,随便给他起个“刀明”就行了,但她自己的假名,可不能太随便,她爸妈当初就是太随便了,给她起这么个大众化的名字,是她一辈子的心头痛,她得在小说里替自己出口气,起个别具一格幽雅浪漫的名字。

花了大半夜时间,也没想出一个能盖过“凌云”的名字来,能盖过“蔚然”的就更是想不出来,最后只好先用字母代替,等以后想出好名字了再说。

接下来的几天,她脑子里全都是码字的事,完全没感觉到分手的痛苦,连蔚然的心思她都没时间去猜想了,一门心思就是码字码字,码了改,改了码,晨昏颠倒地码了整个长周末,还没码出令自己满意的第一集来。

少不得又深深佩服一通艾米,人家怎么就能码出一大篇一大篇的文字来呢?那还是别人的故事呢,我连自己的故事都码不出来!

一直到长周末的最后一天了,她觉得再不贴一篇就对不起整个长周末了,才硬着头皮贴了一篇在博客里,连标题都没写,系统帮她加了个当天的日期,算是标题。

13 responses to “艾米:蓝指环(45)

  1. thanks Aimi :)

  2. 老三!

  3. “少不得又深深佩服一通艾米,人家怎么就能码出一大篇一大篇的文字来呢?那还是别人的故事呢,我连自己的故事都码不出来!”
    深有同感呢,我以前一直觉得自己文笔不错,只是生性懒散,才没有写出东西来,后来天天逛艾园,挺触动的,也想写一篇东西,结果为了几个假名,为了从哪里下笔,为了捋清主次,折腾了半年就不了了之了,每次一折腾就“少不得又深深佩服一通艾米。”

  4. shan cha hua

    Floor!

  5. 十年忽悠

    等这个故事连载完了,我们希望凌云能把自己写的版本也拿到艾园来贴,那样我们就知道艾米是如何把生活中发生的事情从素材变成引人入胜的故事的。

  6. 如果凌云写几集,蔚然却不去那里看,也许她就没兴趣接着写下去了。艾米那时不同,不管黄颜看不看,都有我们这些跟读的人看。

  7. 心中有千言,下笔若无神的飘过。

  8. 看来应该发在论坛。

  9. 猜测一下,这段“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糜鹿兴于左而目不瞬,乘风扶摇而上,飞抵泰山之巅,俯瞰人世间悲欢离合,我且心静如水。”是凌云在自己文章里面的引用?

  10. 估计凌云以为码字容易,码着码着自己都看不下去,只好求艾米帮忙。

  11. 十年忽悠

    我觉得蔚然看了凌云码的字,也不会跑来坠 她,因为他不是不知道她的心意,而是有什么隐衷,使他不能出手。

发言的人请给自己一个比较好辨识(也比较固定的)ID,凡是没名字的,我就删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