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面生活, 我們需要作用妥協。
為了工作, 拋棄了家庭、朋友和愛人。 為了學業, 昨日看了一輯電視節目, 主題是”我為書狂”。 節目中, 邀請了兩位當事人。 第一位, 是一位大學畢業了五年的年輕人。 他夢想做一位作家, 所以大學畢業後, 所以一直在家中寫作。 他曾向各大出版社, 電視台, 電影公司投稿, 希望他們為他的作品出版, 拍成電視或電影。 當然是失敗。 他的母親因此而擔心, 她屢勸兒子找工作, 但兒子沒有理會。 五年來, 兒子沒有掙過一毛, 每次都是向母親討錢。
第二位當事人, 是一位父親。 他育有一兒一女。 他為了收藏書藉, 免費為村民開圖書館, 但欠債數萬, 自己一天到晚就外出買書, 沒有工作。 因此, 一家四口生活很艱苦, 糊口也成問題。 因為沒錢, 所以小兒子被迫輟學, 姐姐和媽媽也要工作來應付姐姐上學的昂貴學費。
主持和觀眾各有正反。 對於兩位當事人, 反方主要提出 – 連基本生活都沒辦法照顧, 為何還追求那所謂的夢想, 那幫助別人的高尚情操。 正方主要提出 – 夢想不能抹殺, 事情未到最後, 不能下定論。 說不定他的作品真的能成名, 說不定他所收藏的書藉, 有升值的潛力呢?
不少偉人, 音樂家, 藝術家在世的時候, 無人認識, 沒有名氣。 到死後, 他們的作品才被人發掘和欣賞, 名流千古。 一個有夢想的人, 凡事都能。 可是, 人總得要為生活妥協, 連基本的開支都做不到, 夢想很快便成空了。
聽起來, 很可悲吧。 像是向生活低頭。 不是呢! 是對生活作出適當的應變! 可以為生活而做業餘作家, 一邊工作, 一邊寫作。 作為父親, 也要盡父親的責任, 養育兒女, 待兒女日後長大後, 才繼續收藏書藉。
夢想, 道德情操和生活, 人生中缺一不可,不過可以分先後。 人應該要靈活變通, 不要盲目追求, 不能抽離。